2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深化信用赋能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会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朝波介绍,市场监管部门不仅修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应用管理办法》,还实施了一系列制度,如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信息抽查、信用修复及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构建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目前,全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达43.6万户,同时已有32.3万户企业完成信用修复。这些措施改善了信用环境,推动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向好向优发展。
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加强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了深化信用提升行动,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不断完善信用赋能政策措施,为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夯实了信用基础。具体措施包括开展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通过守信激励、信誉信息公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等方式,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信用合规能力。建立信用惩戒缓冲和抽查容错机制,加强信用修复和信息服务,营造“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
自2020年起,对全省465万户企业全面开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今年10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此外,拓展信用分类结果的应用场景,积极向金融机构和电商平台推荐信用风险低、信用评价好的个体工商户,为其信贷融资和享受电商平台政策优惠提供更多支持。
市场监管部门还健全了信用监管基础体系,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全面升级改造山东公示系统,推动注册资本实缴信息强制公示等制度落实。推进信用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健全经营主体数据治理常态长效机制。深化信用信息应用,探索向平台企业开放共享信用监管数据,并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等领域进行试点创新。
未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聚焦减负增效、赋能发展,深化信用监管领域改革,持续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