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透露,中核钛白的实际控制人王泽龙及其朋友洪浩炜、前董秘韩雨辰,以及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信中证等因违规转让股票、信息披露违法等问题,共计被罚没2.35亿元,其中王泽龙个人需承担1.33亿元的罚没款项。这一系列违规行为涉及2023年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定增融券套利操作,利用场外衍生品交易规避股票限售期,并通过虚假记载掩盖实际参与非公开发行的事实。
调查发现,王泽龙在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与多家金融机构和个人共谋,实施了定增融券套利,期间通过一系列复杂交易,包括利用员工持股计划出借股票、引入私募基金参与等手段,最终在限售期内通过融券卖出股票获利。这一系列操作巧妙地提前锁定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折扣与市价之间的价差收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证监会指出,王泽龙等人不仅违反了股票转让的限制性规定,还在信息披露上存在虚假记载,而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等金融机构则因不同程度地参与、配合上述违规行为,共同构成了违法违规。因此,除经济处罚外,各涉事方还被要求改正并受到警告。
中核钛白作为钛白粉行业的领头企业,尽管2023年面临营收与利润的下滑,其主营业务依然保持一定规模。而作为中核钛白实际控制人的王泽龙,年仅20余岁,却已有多次大额投资与套现记录,其父辈的背景和资本运作经历亦引起外界关注。值得注意的是,中核集团已公开声明,与中核钛白无任何关联,强调中核钛白的行为及后果与中核集团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