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第22号令,下称“快递新规”)开始实施。最近半个月以来,各家快递企业、第三方快递代收企业、快递员,以及电商平台上的经营者、大众消费者等行业内涉及到的各个方面,都感受到了多种变化,整个行业也进行了积极的调整。
《办法》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对规范快递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新规落实过程中要注重综合考虑消费者、快递从业人员等多方利益,真正促进快递行业持久健康高质量发展。
明确罚则保障用户权益
国家邮政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320.7亿件,同比增长19.4%。
快递公司暴力分拣导致物品损毁;快递员送递物品后不联系收件方导致快递丢失……一直以来,因快递服务不到位导致消费者网购体验不好的情况时有发生。在陈音江看来,虽然如今快递行业与民众联系越来越紧密,但其仍属于电商迅速发展下催生出的新兴行业,很多实际问题亟待规范。
近年来,有关部门针对快递业出台了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快递服务。2018年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针对提升快递服务质量、保护用户个人隐私等内容提出了相关要求。对当前讨论较热的“上门服务”也有明确规定,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