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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已过,“买买买”的热潮仍未褪去。通过不同渠道购买年货,发生纠纷时,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起诉材料应当往哪儿交?本文梳理了购物中可能遇见的几种情况以及管辖相关法律规定,为您揭晓上述问题的答案。
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年货
引发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在哪告
西西公司是西西网络购物平台的经营者,东东公司是西西平台的入驻商家,在西西网络购物平台开设有“东东旗舰店”。
新年将至,小赵在“东东旗舰店”购买红围巾,收货后发现围巾针脚混乱、存在多处线头,遂以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为由,向东东公司住所地的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西西公司、东东公司共同向其退还红围巾货款180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被告东东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辖区内,故本案应由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一)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本案中,西西网络购物平台属于电子商务平台,小赵因在西西平台购买红围巾而引发纠纷,本案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于被告东东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本案属于北京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综上,本案应由北京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