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青岛市加大了对违法销售、运输、储存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力度。近期,多人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2025年1月15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在衡山路某小区商铺查获吴某某(男,28岁)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吴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并查扣烟花爆竹10箱。
同一天,即墨公安分局民警发现董某某在文峰路文峰塔附近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对其处以行政罚款。另外,刘某某在景岱街77号附近也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即墨公安分局处以行政罚款。
2025年1月16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在香江路某商场门前查获蹇某某(女,34岁)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蹇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并查扣烟花爆竹5箱。同日,胶州市公安局发现于某在郑州路109号附近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对其处以行政罚款。此外,胶州市公安局还在扬州支路某小区查获张某(男,27岁)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根据相关规定,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