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表示,将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有效性。具体措施包括严格实施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非现场监管,抓好发行上市、再融资审核全链条监管,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同时,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依法对机构和人员进行双重处罚。此外,强化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并推进金融法起草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金融稳定法、反洗钱法的后续审议。还将推动加快制定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