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于9月30日宣布了对恒大地产集团及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决定。根据决定,恒大地产集团在未来三年内将无法提交债券发行或挂牌转让的申请。该处分同时涉及多位高管:恒大地产集团的前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许家印、中国恒大集团的前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夏海钧被公开认定终身不得担任任何债券发行企业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此外,中国恒大集团的前财务总监潘大荣、恒大地产集团的前副总裁兼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则被公开认定十年内不得担任同类职务。在此期间,这些人员不仅不能在原公司担任相应职位,也无法在其他债券发行企业任职。
同时,恒大地产集团收到了公开谴责的处分。与之相关的还有多位高管,包括许家印、潘翰翎、柯鹏、甄立涛、钱程、赵长龙以及中国恒大集团的夏海钧和潘大荣,他们均受到了公开谴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