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郑学林在2004年至2022年间,利用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多个职位的权力,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约3529万元。2023年退休后至同年9月,郑学林仍利用其原有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1150万元。因此,检察院请求法庭以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其进行判决。
庭审期间,检察院展示了相关证据,郑学林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在法庭的引导下,双方充分阐述了各自观点。郑学林在最后陈述中承认罪行并表达了悔意。
法庭随后宣布休庭,判决将另定日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