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8日的巴黎奥运会揭幕战中,中国女篮以微弱劣势不敌西班牙队。比赛中,李梦在罚球时的淡妆引起了注意,尤其是一段赛后讨论中,解说员与嘉宾就女性运动员化妆的话题产生了有趣的交流。解说员好奇地询问嘉宾在其运动员时期是否有化妆的习惯,得到的回答是当时并不流行化妆,更倾向于自然美。这段对话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引发了关于“女性运动员是否应该化妆”的热烈讨论。
部分舆论似乎暗示,女篮的失利或许与分心化妆有关,这种观点显得肤浅且缺乏依据,类似于某些学校禁止学生化妆以避免分心的规定。实际上,随着时代的进步,观念应随之变化。要知道,直到1924年,女性才被正式允许参与奥运会。目前并没有确切证据支持化妆会影响运动表现,正如网友所言,未化妆的运动员同样未能全部进入奥运赛场。尽管如此,对于化妆的态度在全球范围内仍存在分歧,有报道指出,某欧洲体育频道的评论员因不当言论被解雇,反映了这一议题的敏感性。
将化妆与竞技状态对立,实质上是一种不公平的偏见,它暗示女性唯有取得顶尖成就,才有化妆的权利。这种逻辑剥夺了女性享受自身美丽的自由,过于严苛且不合理。体育的真谛,在于展示个人超越极限的勇气、个性的释放以及对运动纯粹的热爱。运动员脸上的光彩,不仅是汗水,也可以是对自我价值的认同与展现。
李梦并非个例,吴艳妮、谷爱凌等众多女性运动员,都在比赛中自信展现个性魅力,无论是在终点的闪耀贴片,还是跳跃后卸下护目镜时精致的眼线,都让观众为之倾倒。她们证明了强健体魄与个人风采并行不悖,女性有权选择如何展现自我,无论是化妆还是素颜,都是自由的选择。
本届巴黎奥运会见证了性别平等的重要一步,女性运动员的比例首次达到50%,这不仅仅是数字的提升,更是女性自信、个性张扬和精神自由的体现。她们不仅丰富了体育叙事,也引领我们回归体育的本质——促进个体自我认知,塑造完整人格。限制或批评运动员化妆,无异于抑制人性的基本需求,违背了体育精神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