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颁布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16项新政,旨在加快形成新的房地产发展模式,更好地满足居民对于刚需和改善性住房的要求。
政策聚焦于几个核心方面:首先,通过科学规划住房供应体系,强化“市场+保障”模式,确保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与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在建项目的监管,保障交房进度,减少购房者的风险。为去库存,地方国企将被鼓励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转为保障性住房,并激励企事业单位购置住房作为员工宿舍。
其次,增强住宅区周边配套设施,如商业、医疗、教育资源及交通,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政策还提出根据不同区域和群体需求,灵活调整产品类型与精装修标准,丰富市场选择,并推广房票制度,拓宽其使用范围,包括非住宅商品房等。
再者,鼓励高品质住宅建设,采用新技术与材料,优化设计,对绿色建筑给予政策支持,如容积率奖励,同时在特定区域放宽容积率限制。此外,推动物业服务创新,引入“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利用智慧平台提升服务个性化与效率。
在优化服务与促进行业健康方面,建立了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促进银企合作,满足项目融资需求。同时,简化了部分审批流程,如允许分段施工许可,并支持车位与住宅同步销售。
为了降低购房成本,政策取消了购房资格审核,推出个税退税与购房契税补贴措施,有效期至未来几年不等。非苏州户籍的实住产权房主可申请落户,且放宽了房贷利率与首付比例,降低了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了贷款限额,对多子女家庭给予额外优惠。最后,通过设立城市“房产超市”平台,促进房企团购活动,满足多样化的购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