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呼和浩特市展开环保督察行动,发现该市垃圾违法倾倒问题突出,21天内接到相关举报80件,占总举报量的22%。这反映出呼和浩特市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尤其是垃圾处理方面的重视不足,导致环境污染严重,民众意见较大。
督察过程中,遭遇了故意封路阻碍的情况。事实上,早在2019年首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就已指出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问题,以及城区垃圾被偷倒在城乡接合部的普遍现象。然而,最新督察结果显示,这一问题非但没有改善,反而形成了非法处置垃圾的链条,包括大量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违规堆放。
尽管呼和浩特市曾在整改方案中明确规定,要在2020年7月底前建立建筑垃圾管理的联单制度,并对非法行为进行查处,但实际上该制度至今未能建立,导致建筑垃圾管理全链条失控。例如,大里堡村出现了私人开设的非法垃圾填埋场,以收费形式收纳各类垃圾,形成了非法盈利链。当地执法部门对此监管不力,仅对少数违法行为进行了轻微处罚,未能有效遏制这一现象。
督察组还指出,呼和浩特市在规划执行、垃圾消纳能力及对环境影响控制等方面存在问题。相关部门间缺乏有效协调,对民众多次举报的违法倾倒行为反应迟缓,属地管理和执法部门间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问题长期悬而未解。
此次督察行动是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部署进行,旨在监督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进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强调,被督察对象应积极配合,如实报告情况,并明确对督察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
总体而言,呼和浩特市在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垃圾管理方面存在明显漏洞,需加强监管力度,切实解决民众身边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