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联邦法院近期作出一项裁决:一名寡妇在继承已故丈夫财产后,需按月向其亡夫的前妻支付14000瑞士法郎(约11万人民币)赡养费,直至前妻或自己离世。
此案起源于1993年的一份离婚协议。当时,一位富有男子与其首任妻子无子女状态下离婚,协议规定男子每月向前妻支付12000瑞士法郎(约9.5万人民币)赡养费。离婚后,男子与第二任妻子成婚,并始终履行与前妻的赡养费约定,直至2022年逝世。
丈夫去世后,第二任妻子成为其遗产唯一继承人。然而,她在继承财产后决定停止向亡夫的前妻支付赡养费。
面对这一变故,前妻选择诉诸法律。案件经苏黎世地方法院、州高等法院审理,最终上诉至联邦法院。三级法院一致判定,第二任妻子在继承财产的同时,也承继了支付赡养费的义务。考虑到生活成本上涨,赡养费数额由原来的12000瑞士法郎调整为14000瑞士法郎。
法院强调,虽然离婚标志着双方关系的终结,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在财务上的关联也随之解除。尤其是作为离婚协议组成部分的赡养费,应持续执行。
法院进一步指出,第二任妻子在继承丈夫遗产的同时,也承担了他遗留的义务,这些义务将持续至继承者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