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警钟长鸣。春节期间,人们常通过上坟祭祖,烧香、烧纸钱等形式来表达对逝去亲人和祖先的缅怀之情。然而,今年春节暖阳高照,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行为极易诱发山林火灾。近日,福泉市公安局快速侦破1起山林失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月11日,福泉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仙桥乡一山坡发生火灾。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在联合乡、村两级干部和福泉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奋力扑救下,山火得以扑灭。
经查,此次火灾是因瓮安县居民熊某某到仙桥乡青杠坡上坟祭祖时,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的山林火灾,过火面积约370余亩。2月12日,办案民警依法将熊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审讯。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对自己违规野外用火引发山林火灾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入山不带火,上坟不烧纸。福泉公安提醒您:一切野外用火,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依法受到处理。造成森林火灾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莫因为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