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1月25日,江西新余市渝水区“1·24”火灾事故新闻发布会召开。事故共搜救出48人,其中39人遇难,9人受伤。经初步查明,该楼地下一层正在进行冷库装修,因施工人员违规动火施工造成起火,因火势太大无法及时扑灭,浓烟通过楼道涌入至二楼,二楼是培训机构和宾馆,受困群众主要是参加培训的学生和住宿旅客。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近年来发生过多起冷库火灾,均造成较大伤亡。2023年3月27日,河北省沧州一废弃冷库,因工人焊割时引燃聚氨酯泡沫,火灾飞速蔓延,导致冷库内作业的人员11人死亡;2021年12月31日,大连新长兴市场地下二层的冷库起火,造成8人死亡,1名消防员牺牲;2017年11月18日,北京大兴一公寓地下一层冷库起火,造成19人死亡。
冷库火灾伤亡何以如此惨重,人们又该如何逃生?新京报记者采访消防专家,解答相关疑问。
冷库保温材料燃烧快、气体高温有毒
曾从事消防工作27年的消防工程师许传升告诉新京报记者,不少冷库建在现有民用或商用建筑内部,比如一些商场、市场,其地下层或地上层,为了储存食物配有冷库。冷库的保温材料中存在大量可燃材料,多为聚氨酯泡沫,此类泡沫有“固体汽油”之称,引燃后会瞬间大范围蔓延,产生大量有毒、高温的烟气。因为低温,多数冷库内部都没有设置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导致冷库内部发生火灾不太容易被及早发现,也无法实现自动灭火。
许传升介绍,冷库建设归住建部门审批,住建部门确保选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备案后即允许建设。冷库在消防设计方面主要依据国标文件《冷库设计规范》,“但此规定适用于独立建造的冷库,并没有对在现有建筑内部地下建设冷库作出规定。换言之,据我了解目前没有规定禁止在居民楼或者商业体内建设冷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