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李某听信朋友张某承诺,向其转账30万元,托对方帮忙办理某单位正式编制工作,结果工作没办成,钱也打了水漂。
12月4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退款,被法院驳回。(据12月5日南方都市报)
这个案子无论原告和被告,道德水平和处事原则都可以说是一言难尽。张某明明和李某是朋友,却谎称自己能够搞到编制,从李某那里索要30万,说好了办不好就全额退款,但事情黄了之后又迟迟不退全款,言而无信,大开空头支票,而张某想要一个有编制的工作,却不依循正规渠道去考试、应聘,光想着靠钱去当敲门砖,迷信所谓的“走后门”“找关系”,想要破坏公平公正,最终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当然,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并不说明法律就站在骗人赖账的张某这一边。而是因为李某提起的是民事诉讼,告的是张某违约,但是这两人的约定根本就是建立在违法违规的前提下,是为了投机取巧,牟取私利,本身就是助长了不正之风,如果让其得逞,还可能扰乱正常的招聘秩序,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损害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所以,这样的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就不存违约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