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成都崇州一名2岁多女童在小区内遭一只黑色犬只袭击受伤。崇州警方通报称,被咬女童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据红星新闻,当地警方表示,涉事犬是一条罗威纳犬。罗威纳犬身体强壮,动作迅猛,已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
2岁女童被恶犬撕咬的视频让人痛心,此事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和讨论。尤其是肇事的罗威纳犬,更是成为关注焦点:它是烈性犬吗?是城市禁养犬吗?“恶犬伤人入刑”离我们还有多远?……针对以上问题,上游新闻根据公开报道进行了梳理。
女孩全身多处被咬伤,家属在ICU外焦急等候。
疑问一:200万应该由谁出?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重庆执业律师聂炜昌,他认为:“2岁小女孩在小区被狗咬伤,面临高额医药费(记者注:众筹的医药费是200万),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从目前的报道来看,狗主人唐某承担主要侵权责任的可能性很大,其中就包含了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如果小孩伤愈后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包括残疾生活补助具费、残疾赔偿金等。与此同时,据媒体报道涉事的狗主人唐某不是小区业主,警方通报也说涉事犬是窜入事发小区,因此可以预见小区物业方会因疏于管理,没有起到保障业主安全的义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不过考虑到远水解不了近渴,女孩伤情重,需要的医药费不低,女孩家长邓女士采取众筹的方式预先筹集医药费也是不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