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一批重要新规开始施行,包括教育、医疗、粮食安全、公务用车、普惠金融等多方面内容,其中涉及校外培训监管,治理“假国企”蹭名乱象,调整麻醉、精神药品目录等具体问题。
与此同时,一批地方性法规也将实施,包括土壤污染防治、移风易俗条例、保护“母亲河”等议题。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管理办法:禁止标识虚假等内容
新修订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字样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该物种;禁止标识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等内容。
《办法》还明确了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的9种情形,增加了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不得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内容,并列举了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情形等。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严禁多扣水杂、压级压价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于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分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八个章节。
《办法》明确了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严格遵守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粮食节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多扣水杂、压级压价、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调整麻醉、精神药品目录:依托咪酯等被列入管制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调整了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公告如下:一、将泰吉利定列入麻醉药品目录。二、将地达西尼、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三、将莫达非尼由第一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二类精神药品。这一公告自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