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区环境卫生处置
与预防性消毒指引(2023版)
一、基本要求
(一)根据灾情及当地传染病发生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开展环境卫生清理与消毒工作。一般情况下,外环境以清污为主,重点区域清污后再进行消毒处理。不应对无消毒指征的灾区环境、交通道路、路面、帐篷等进行喷洒消毒,防止过度消毒现象的发生。
(二)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的重点区域或对象包括生活饮用水、洪水退去后的村落和场所、个人住宅。
(三)应及时清理淤泥、动物尸体、垃圾和粪便,做好无害化处理。清污所产生的大量垃圾应及时清运,严禁倾倒河中。
(四)工作人员要了解各种消毒剂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尽可能选择消毒效果可靠,简便易行,对人畜安全、对环境友好的消毒方法,正确实施消毒措施。
(五)加强对肠道传染病的症状监测,如发现疫情,应按照相关标准指南及时做好疫源地消毒工作。
(六)加强受灾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教育,在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二、灾后生活饮用水卫生保障
(一)供水设施的修复、清理与消毒。
1.被淹没或损坏的供水设施。被淹没或损坏的供水设施暂时不能供水,在水退或修复后先清出构筑物内的淤泥,清洗并排空污水,对管道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对于覆盖范围较大的输配水系统,可以采用逐段消毒、冲洗的方式。待各项指标检查合格后方能启用供水。在管道清洗消毒过程中要提醒受灾群众不要使用自来水作为饮用水,可以作为冲洗厕所等用水。
2.被淹没或损坏的水井。被水淹或损坏的水井修复后必须进行清掏、冲洗与消毒。先将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冲洗井壁、井底,再完全清除污水。待水井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用漂白粉或其它含氯消毒剂进行超量氯消毒,并进行再次清洗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