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微信上与你谈人生、聊爱情观的漂亮女孩,在过生日时问你要一束鲜花,你会送吗?送,就被骗了。”受访民警说。7月28日,记者从湖北省孝感云梦县警方了解到,一个13人的诈骗团伙添加受害人微信后,用话术“培养感情”,六七天后以“过生日”为由要“鲜花”。而“鲜花店老板”就是团伙头目中年男子腾某某,半年时间内,他靠“卖花”赚了至少70万元。目前,案件已被移送检方。
▲诈骗团伙成员先后落网。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民警称,该团伙诈骗目标就是一束鲜花,金额不大。他们利用短视频平台引流,添加一个微信号,支付“倒流者”5元。嫌疑人在平台上不违规,倒流到平台外再犯罪,监管起来有一定难度。对此,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撰文指出,对黑灰产业链的完整打击需要各个平台提供帮助,多平台共同治理。
1、单身汉遇上“女设计师”
30多岁的云南人小林(化名)单身汉,闲暇之余刷短视频平台,打发时间。
云梦警方介绍,2022年年底,小林刷到一个“漂亮女孩”的自拍视频。视频中,“女孩”在海边逐浪戏水。他点开“女孩”的主页看到,除各式各样的自拍视频外,还有很多关于“时装设计”的短视频。主页上标注着:设计师晓薇,联系加V:appl***680。
数小时后,“女孩”通过了小林的添加请求,问:是李总介绍的客户吗?麻烦发下设计图纸。小林说,平台上看到的微信号。“女孩”说,这会忙,一会聊。接着,小林看了“女孩”的微信朋友圈,有些照片和视频,他在短视频平台上也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