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辽宁大连市一位女子在路边摆摊卖樱桃,却遭一名陌生男子收费驱逐。据目击者称,男子说这是他的地方,要求女子交100元的摊位费,女子要求开票,但男子却开不出票。最终,男子将一桶樱桃扔了,导致樱桃散了一地。女子只好将樱桃送人。
这起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为什么女子卖樱桃不能在路边摆摊呢?说是男子的地方,但这里是公共场所,不是他私人所有。要收费也应该开票,怎么能随便收钱呢?
这位女子也遭受了很大的损失,一桶樱桃都白送人了。当初想要自己创业,却遭遇这样的打击,真是心酸啊!这也引起了人们对于路边摆摊的一些思考。本来摆摊是为了生存,为了创业,为了提高生活水平,却遭到了这样的待遇。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更好的政策出台,能够保障这些摆摊的人的权益。
总之,我们应该齐心协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尊重他人的权益,为自己的生活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