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
中青旅:60013812.94-0.15%+自选
(600138.SH)晚间发公告称,其关注到市场上存在不实信息称“中青旅”收购苏州静思园,将园林中灵璧石虚假评估获取高额贷款,且未按时偿还。
中青旅称,其与传闻中提及的“中青旅”无任何关联,所述事件与其无关。
截图自中青旅公告
红星资本局经调查发现,传闻中提及的“中青旅”实际上是指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青旅实业公司”),
既不是上市公司中青旅,两者之间也没有股权关系。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该案的案号为(2019)最高法民终222号。
经一审法院查明,2017年12月,多方签订合同约定:苏州静思园有限公司(下称“静思园”)向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锦银租赁”)转让资产,即四块灵璧石,转让价为8亿元。天眼查APP显示,中青旅实业公司通过两家公司对静思园间接持股。
而后,静思园、中青旅实业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租用四块灵璧石,约定的租赁期限为24个月,还租期共计8期,约定年租金利率8.93%,租金总额约为8.16亿元。
不过,截至锦银租赁起诉之日,静思园和中青旅实业公司仅支付第1期租金的利息1468万元,仍欠付第1期租金本金7.9亿元、未到期租金1097万元(第2期至第8期)。
在锦银租赁起诉后,一审法院判令静思园、中青旅实业支付相关租金、违约金以及律师费等。
中青旅实业公司上诉,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维持一审法院的多项判决(如支付相关租金、违约金以及律师费等),仅驳回了一项判决,即锦银租赁享有四块灵璧石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因为案涉四块灵璧石的所有权已经归属锦银租赁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