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抓获潜逃31年嫌犯:故意杀人抛尸
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重的,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据此,对于自首犯应分别不同的情况予以宽处罚。阿克苏抓获潜逃31年嫌犯!
17日,记者从新疆阿克苏市公安局获悉,该局抓获31年前湖北省十堰市桃园山上故意杀人抛尸的嫌疑人。
1991年5月19日,在湖北省十堰市某中学门口,丁某伙同他人将两名学生拖至山上殴打致死后抛尸枯井处。接到报警后,十堰市东岳分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此案展开调查。在不懈努力下,最终将当时作案的其中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但嫌疑人丁某消失于人海,再无踪迹。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案件一直未能侦破。
“我知道会有这样的一天,只是没有勇气去面对。”31年改名字改族别的漂泊生活就此结束,面对民警,依某(原名:丁某某)如释重负。阿克苏抓获潜逃31年嫌犯!
追逃从来没有“暂停键”!命案积案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新疆阿克苏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秉持数据赋能、合战支撑、多警联动的理念,对命案积案和命案逃犯进行全力攻坚。
2023年5月,新疆阿克苏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在开展命案积案追逃工作中发现,命案在逃人员丁某某的DNA与本地常住人口人员依某的DNA高度吻合。该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展开调查。通过调查得知其户籍地址与常出入小区位置后,民警立即前往嫌疑人活动区域开展抓捕工作,并于2023年5月15日14时30分成功将在逃人员依某(原名:丁某某)在阳光新城小区水塔平房区抓获。
经审讯,丁某某对1991年5月19日湖北省十堰市桃园山上故意杀人抛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丁某某交代,犯下命案后,他连夜逃离湖北省十堰市,而后一直东躲西藏,四处漂泊,惶惶不可终日。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终究难逃法律制裁。
目前,嫌疑人丁某某已安全移交湖北省警方处置。阿克苏抓获潜逃31年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