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话题“老师意外发现13岁学生已是公司老板”登上热搜,引发关注。5月12日,记者从九龙坡区教委获悉,安全稳定办公室正介入了解事件。
据中国网教育报道,5月11日,重庆一老师让学生们以《晒晒我们班的牛人》为题写作文,却意外发现自己班一13岁学生已是一家公司的老板。
视频内容显示,该老师正在询问班里的学生,“听说我们班有个人当了老板还开了公司,这个人是谁?”随后,班上同学纷纷指向一名男生,齐声说道:“陈老板。”紧接着,老师又问道,“开了什么公司?”学生答道,“网络科技公司,还有五六位员工。”
图/水母网
对此,不少网友直呼厉害,并感慨道,“年少有为呀!”“果然小说剧情来自现实啊!”“即使当了老板,写错作业还得被老师训!”
但也有网友提出质疑,“13岁没有达到法定成年的年纪,无法独立成立公司或拥有自己的企业。”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有律师称,根据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一般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也有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对于股东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股东是没有进行年龄限制的。“如果未成年人或者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担任股东的话,首先必须是要其监护人来进行同意才能够担任该公司相关的股东。”
另据红星新闻报道,有网友质疑,该事件对涉事学生和同班同学做出了不良引导,会引发虚荣心。
5月12日,记者发现视频发布者已将社交平台原视频删除。12日,记者从九龙坡区教委获悉,安全稳定办公室正介入了解事件,意图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慎重了解落实事件全貌。
5月11日晚,学校相关负责人曾确认,该学生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