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应莹离婚案判了!应莹:愤怒又无奈,将上诉!
4月5日消息,应莹发微博宣布,她和徐翔的离婚案已判,但其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徐翔应莹离婚案判了,应莹告诉红星资本局,目前已在准备上诉材料。
应莹称,2019年8月在青岛城阳监狱开庭时,她和徐翔都当庭表达了离婚的意愿。去年年底在上海第二次开庭时双方仍一致要求离婚,黄浦区法院却依然做出了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判断。
“法院给出的意见是‘难以认定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以此为由判决不予支持离婚”。徐翔应莹离婚案判了,应莹称,离婚案已拖了4年,现在法官做出他们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判断,令她感到愤怒又无奈,她将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月5日午间,应莹向红星资本局出示了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从原告(应莹)的角度看,被告(徐翔)入狱后,双方因客观原因无法共同生活,原告即将自己需要独自处理各种生活事务、承担较大社会压力归结为夫妻感情破裂,从而提出离婚诉请。
从被告的角度看,在第一次庭审时,被告对感情破裂与否未作任何陈述,对法庭的发问态度消极,难以从其情绪化的表现判断其真实意思;在第二次庭审时,被告认为双方无原则性矛盾,仅因处理被告的刑事案件致分居多时,同时引发婆媳矛盾。可见,双方均认为被告服刑入狱是产生感情问题的重要缘由。除此之外,被告入狱前后未产生其他事由致双方感情恶化并达到破裂的程度,双方之间的关系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现被告已刑满释放,原告所述产生感情问题的原因已消除,在此情况下,双方仍要求判决离婚,并在第二次庭审中新增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要求处理刑事案件尚在执行中、无法分割的财产。鉴于双方关于离婚事项的诉辩意见均缺乏感情破裂的相关事实,且未提供任何有关感情破裂的实质性证据,综合分析现有情况,本院难以认定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对原告的诉请难以支持。徐翔应莹离婚案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