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临潼区旅游服务中心通报,3月29日四位河南籍游客参观游览兵马俑,一名游客突然翻越一号坑护栏,向一号坑的挖掘位置看了一眼后退了回来,整个过程持续几十秒。此事件发生后,当日游客被秦俑派出所备案拘留,相关导游责令停止其导游活动15天。
故意损毁文物罪的处罚,具体如下:
1、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认定故意毁坏文物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管理秩序,故意毁坏文物罪的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和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
3、故意毁坏文物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故意毁坏文物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文物而故意加以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