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纪检监察网3月31日发布的消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一级调研员龚继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
龚继冬,男,1973年12月生,汉族,籍贯广西兴安。200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工学学士。
1991年08月—1995年08月,东南大学化学化工系精细化工专业学习;
1995年08月—2002年07月,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技术员;
2002年07月—2003年05月,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员;
2003年05月—2008年10月,柳州市环境保护局柳北环保办主任;
2007年03月—2008年03月,柳州市鹿寨县雒容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2008年10月—2014年09月,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3年05月—2014年05月,柳州市融安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1年);
2014年07月,拟提拔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
2014年09月—2019年03月,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03月—2022年06月,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随后,龚继冬调入广西生态环境厅,出任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一级调研员。
严重违法违规的干部处理方法如下:
1、是党员的,要按党员纪律规定进行处分;
2、违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纪律的,或者违犯行政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职查看,降职、降薪,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
3、对国家、社会、民众造成重大损失的、情节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构成刑事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