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陕西西安,在周至水街旁边,几名游客正在网红桥上小心翼翼的走,一名小男孩不慎落入水中,孩子妈妈和附近游客大叫求救。丁先生在水边看到后,一路狂奔的跳下水中,将小男孩带到岸边。事后,丁先生称当时看到小男孩越飘越远,他将手机递给妻子,没想太多就跳进水里。孩子估计是呛了水,脸有点红。他觉得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任何人看到都会去做的。
为什么现场这么多人,别人为什么没动手施救呢?而是这小伙子那么远百米冲刺的速度跑来奋不顾身的救人。这是个很难说得好的问题,救落水人是要看救人者是否有能力,比如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去救落水的人,那无疑是不可行的。只有在救人者感觉有能力,有把握的前题下才可施救。无能力施救而没有救人是不能说人家什么的,不能拿道德来绑架。发现有人溺水,有能力即不施救又不呼救,甚而看热闹,就有点无道德之嫌。总之,救人的方式很多,比如报警,呼叫与救人者合手帮忙都行。我们提倡的是见义勇为,反对的是置之不理,对他人落难的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