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法:以虚拟货币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拒绝
自愿参加“广场舞”猝死,组织者是否担责?遭受职场性骚扰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用人单位是否能以虚拟货币支付工资……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件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紧贴群众生活,为指导司法审判、引领社会风尚提供裁判准则和道德支撑。部分案例如下:
(1)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权,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2021年7月15日,李某在康西瓦烈士陵园内踩踏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摆拍,后到陈祥榕(喀喇昆仑戍边烈士,2020年6月在边防斗争中壮烈牺牲,中央军委为他追记一等功)烈士墓前,脚踩墓碑底座,以不雅手势对着墓碑再次摆拍。同日12时许,李某将上述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经多名微信好友指出照片内容对烈士不尊重,李某遂将该内容删除。同日14时许,李某再次将照片发布至今日头条个人账号,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扩散,引发社会公众对李某的强烈愤慨,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以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李某通过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审理法院认为,李某公然藐视国家法律,踩踏烈士陵园石碑底座,斜倚碑身,脚踩墓碑底座,摆出不雅手势和不敬姿势拍照并两次上传网络,造成大量传播扩散,引发社会公众强烈愤慨,伤害社会公众的民族情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应予惩处。审理法院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判令李某在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