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公开征求《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意见。综合考虑深圳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婴幼儿养育成本等因素,按照递进式差异化的补贴思路,初步拟定深圳市育儿补贴标准:
深圳:生育一孩亦有补贴 三胎补贴1.9万
生育第一个子女且办理入户登记的,拟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三年累计发放补贴75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2500元;
生育第二个子女且办理入户登记的,拟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1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3667元;生育第三个子女且办理入户登记的,拟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9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6333元。
上述补贴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超过三个子女的,按照第三个子女计发。
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构建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营造生育友好环境,实现“幼有善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21〕30号,以下简称省《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一)基本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享受由政府发放的育儿补贴:
1。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并办理生育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