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法院执行局曹彦青法官团队在执行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时,碰到为了中断劳动者社保,不惜对抗执行的一家公司。但最终,该公司除了自己上了一次失信名单外别无所得,想中断离职员工社保的盘算也落空了。
被执行人是一家从事食品业务的公司,顾先生于2019年入职该公司,两年后申请离职。因工资和社保关系转移问题,顾先生申请劳动仲裁,劳仲委支持顾先生的诉求,但食品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公司支付顾先生工资、未休年假工资3万余元并为顾先生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因公司拒不履行,顾先生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食品公司主动联系法院,并在2022年10月将3万余元缴纳到法院指定账户,执行法官本以为这会是个很快就能结案的简单案件,没想到,接下来食品公司为顾先生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的事居然成了本案的难点。
顾先生欣喜领款的同时,向法院反映因未解决社保问题而无法办理入职手续,法院第一时间电话联系食品公司负责人。当时,公司表示法定代表人在外出差,无人签字,这一周暂时不能解社保,法院允许公司下周再解社保,并提示公司注意一定要如期为顾先生解社保,否则将因社保局系统维护,即使解了社保也无法当即确定。
可过了一周,公司又向法院表示负责操作解社保的员工在外地休年假,其他人没有该办公室钥匙,所以暂时仍不能解社保。听着食品公司显然站不住脚的借口,执行法官当即表示公司哪怕请专人开锁也必须立刻给顾先生解社保,如不履行,将面临限高、失信或罚款的强制执行措施。但公司仍拒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