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客户端消息,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2022年12月23日,鹤岗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梁成军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查明,梁成军侵吞公款1.01亿余元,受贿666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损失6000万元,另有2693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曾因环保问题被问责
1963年出生的梁成军,在鹤岗工作多年,并担任过7年的市纪委书记,2013年至2016年任鹤岗市市长。
2017年5月,时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的梁成军被省纪委立案调查。此时,他刚从鹤岗市市长的岗位调离半年多。
2017年11月,环保部公布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8省(区)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梁成军在列。
通报是这样写的:
鹤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缓慢,百万吨垃圾不能安全妥善处置。鹤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垃圾填埋场建设重视不够,部署落实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鹤岗市政府市长梁成军行政记大过处分。
被问责6天后,梁成军被双开。官方称,其在工作上独断专行,作风霸道,肆无忌惮用权;经济上贪婪,私欲极度膨胀,以权谋私,亦官亦商,疯狂敛财;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定,并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重污染当地政治生态。
随后,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文,称其行为可谓是“五毒俱全”,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成了当地政治生态的“污染源”,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