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砍伐自家种的树被判2年半,并公开道歉!
自己种的树
想怎么砍就怎么砍
这样的做法真的可以吗?
答案是:不可以!
砍伐自家林木也要讲“规矩”
否则,将涉嫌违法!
11月29日,南宁市宾阳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卢某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5000元;
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13743.8元,并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6000元;
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宾阳吧”上公开赔礼道歉。
▲开庭审理。
经查,卢某在未办理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砍伐自家种植的位于宾阳县黎塘镇凤鸣村委黄茶山场11.7亩的林木,蓄积量为75.4立方米。
卢某的行为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造成涉案林木资源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价值为13743.8元。公诉机关因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支出鉴定费6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某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在未办理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滥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