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在幼儿园被殴打致轻微伤,律师:园方提供的视频存在多次删减
11月17日,浙江温州。一幼童在幼儿园疑似多次遭到工作人员殴打引起网友讨论。对此原告方代理律师周兆成说,此次两份证据充分证明幼儿园多次殴打三岁的蒋某某,致其身上多次受伤,并且幼儿园提供的视频存在刻意隐瞒真相的删减。据了解幼童在幼儿园被殴打致轻微伤,从2020年9月10日到10月30日,孩子多次受到不同程度伤害。2022年6月9日,蒋某某的家人将涉事幼儿园诉至瓯海区人民法院,幼童在幼儿园被殴打致轻微伤。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幼童在幼儿园被殴打致轻微伤,将原刑法中界定虐待罪的主体是家庭成员扩展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
修正案还强化了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职责,“针对单位犯罪的,不仅要判处罚金,而且要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幼童在幼儿园被殴打致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