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未名医药(002581.SZ)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京民终34号《民事判决书》,2022年10月31日,北京市高院出具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四中院的判决,对于未名医药方面因为拉电闸给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兴”)造成的疫苗产品损失,赔偿1540.4万元。未名医药称,其参股的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疫苗研发生产过程中,人员、技术、设备等资源不断输送至北京生物的外方控股方香港科兴旗下的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兴中维”)。为此,厦门未名作为主体起诉香港科兴索赔2亿并要求解散北京科兴生物。
官司还未开庭,前戏却已开锣。业绩不佳的未名医药在公告中表示,“连带赔偿预计将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从公告中可以看出双方在控股权的争夺上极其激烈。
资料显示,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SINOVAC BIOTECH CO.,LTD.)是由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Sinovac Biotech (Hong Kong) Ltd.以下简称“香港科兴”)、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的生物高科技企业。科兴香港的控股方是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科兴生物。
未名医药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持有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6.91%股权,未持有美国上市公司科兴生物股权。
公告称,2018年4月17日,北京科兴生物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39号的办公楼及厂房的电源,被通过位于同一地址的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配电室的总控开关人为切断,造成北京科兴生物当天在产品(疫苗)和断电前已结束生产但需于2018年4月17日在线生产的产品(疫苗)损失,共计市场价值1540.4万元。
于是北京科兴生物的另一股东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简称“科兴香港”)把未名医药、厦门未名、厦门未名委派到北京科兴生物担任董事长的潘爱华都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北京四中院认为,事件起因是未名医药的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厦门未名”)与科兴香港关于北京科兴生物控制权存在争议。拉闸断电给北京科兴生物造成损失,判决厦门未名、潘爱华向北京科兴生物连带赔偿损失人民币1540.4万。
未名医药方面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虽然侵权行为发生时未名医药没有参与,不是共同侵权人,但厦门未名的唯一股东是未名医药,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厦门未名在二审中提供的财务审计报表不能证明自己的财务独立于未名医药,于是法院判决未名医药对1540.4万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未享受到北京生物红利,却先赔了一笔钱,对于业绩不佳的未名生物并不是好消息。
未名医药的三季报披露,从营收到净利到现金流,全部下滑。2022年前三个季度营收近2.76亿,同比降12.75%;扣非净利6000余万,同比降82.36%。
所以未名医药在公告中称,连带赔偿预计将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