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发现,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疑似江歌遗体局部的照片,并配文:“辟谣:双手没有严重受伤。双手并非网络造谣的受伤严重,实际手部的刀伤少而浅,特此辟谣。”照片包括江歌双手的受伤情况、江歌颈部创伤情况等。
11月9日,江秋莲告诉天目新闻记者,她可以确定该账号发布的是江歌案卷宗中的内容,今天早上她已经报警,并在微博进行了投诉。“只有我和刘暖曦(曾用名:刘鑫)有日本刑事案件的卷宗。”
记者发现,公布江歌案详情的账号于2014年注册,简介为:求真小组,调查陈世峰仇杀案真相,IP归属地是辽宁。该账号长期关注江歌案,并会不定时发布江歌案细节,比如:江歌案案发现场的照片、江歌被害时的随身物品照片及清单、江歌与刘暖曦的聊天记录等,还包括案件争议相关的内容。
发布者此番行为是否涉嫌侵犯江歌及江歌母亲合法权益?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作者发布的内容来看,既然是辟谣,就必须要有充足的事实和证据加以证明。“如果是恶意揣测,可能有引导舆论的嫌疑,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名誉,还会给死者家属造成精神创伤。如果作者发布的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并在互联网传播造成恶劣影响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江歌母亲可以要求作者删除内容赔礼道歉,或者追究发布者的民事侵权责任。”付建律师说。
此外,就该条微博发布江歌刑事案件相关照片等内容,付建表示:“目前我国刑法仅以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和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对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泄露案件信息的行为进行了规制,这是法律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保护,由此来看案件信息应当属于个人隐私。”因此,付建称,如果网友发布的事实属于真实案件信息,属于对江歌隐私权的侵犯,可以要求他人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如果网友非法获取江歌个人信息,可能需要承担刑事上的责任。如果该信息为捏造,或者散布包含他人不实情况类型的虚假信息,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案件详情: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东京自己住所的门口被好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
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19年10月,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两百余万元。
2022年1月10日,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2022年2月16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开庭。此前在一审开庭和宣判时未出庭的刘鑫到庭参加诉讼。经过近四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庭审现场,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截至目前,二审还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