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围猎的公安局长:春节固定接受“上供”,老板送40万拜年
【案例】
胡小虎,男,1967年2月生,曾任内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威远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2021年7月,接受内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9月,胡小虎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1年12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案情】
“胡小虎办案经验丰富,反侦察意识较强,这个方法不妥……”
“建议以市公安局名义通知其回来开会,然后在会场上把他带走。”
2021年7月的一天,在对威远县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小虎实施留置前,内江市纪委监委专案组正在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共商对策,尽力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据办案人员介绍,胡小虎上世纪80年代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从业即从警,在30余年的时间里率队破获过多起上级公安部门督办案件。一身光环的背后,沉淀着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较强的反侦察意识,这无疑给案件核查工作增添了极大的难度。故早在初核期间,核查组工作人员便刻意避开了胡小虎的工作圈、生活圈,通过“无感化”查核,对相关线索进行了查实。
此次留置工作也在精心商讨准备之下顺利实施。“带走胡小虎时,能明显感觉到他身体发软。很显然,我们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而在留置室里,胡小虎迟迟不敢相信自己的处境,“这不可能,不可能在这里。”他喃喃说出这句话,内心焦灼、如坐针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