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晚,演员王东妻子在个人微博中发布视频,控诉王东家暴,视频中王东不仅跳起来用脚踹,更拿起婴儿床床板等工具打人。
随后,王东于今(27)日凌晨发微博为占用公共资源道歉,同时称“我终于解脱了,再也不会被折磨和威胁了”,表示这并非是事情的全貌和真相,自己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
王东,曾参演《山河令》(饰晋王)《长安十二时辰》(饰皇甫惟明)《都挺好》(饰柳青)等热门影视剧。
对此,人民法院报发表微博评论:家暴,危害着多少人的身心健康,也还有多少人在家暴的阴影下生活着,不敢反抗、不敢发声,让施暴者肆意妄为。希望被家暴者敢于对家暴行为说“不”,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于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也有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规定,即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以下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此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反家庭暴力法附则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只要你们在一起共同生活,发生的任何暴力行为都可以被纳入家庭暴力范畴,均受法律约束。
家庭暴力不仅受民事法律的规制,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虐待罪或者是故意伤害罪。因此,一旦不幸遭遇家庭暴力时,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拨打110报警,配合当地派出所进行伤情鉴定,或者向妇联等相关机构求助。也可以保留好伤情鉴定书、出警记录、录音、监控视频等证据,向居住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起诉离婚,避免再次受到侵害。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在面对家暴时只有自身硬气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才能让施恶者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