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8月24日)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获悉,bruce lee enterprises,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诉上海真功夫快餐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一案,将于8月25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由为一般人格权纠纷。
原告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为李小龙的女儿shannon lee,中文名李香凝。该公司认为,公司合法享有李小龙相关的各种权益,已陆续在中国大陆注册近60个与李小龙相关商标。“真功夫”擅自使用李小龙肖像,既侵犯了李小龙肖像上承载的人格尊严,也侵犯了财产上的利益,属于典型的侵害民事权益的行为,应当就其侵害李小龙权利、权益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的肖像,并赔偿损失。
2019年12月,原告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诉讼。当时披露的诉讼请求是: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赔偿经济损失2.1亿元。
对此,“真功夫”曾回应,真功夫系列商标是由公司申请、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授权的,“我们已经使用了15年。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后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我们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据媒体报道,2010年,李香凝已经陆续将其父亲的影片及商标在美国的所有权购买了回来。此后,她在中国采取多项措施进行维权,包括在中国成立维权办公室,维护李小龙形象的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