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这张海报上的字是书法作品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的规定,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是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梦华录》片头的“录”字写错了吗
《咬文嚼字》主编黄安靖表示:“因为书法艺术本身需要创造性,有些字是可以做一些变形处理的,不能轻易判错。就像我们现在使用的简体字,很多都是源于古人书法时的异体字。当然,书法上的异体字也需要合乎书法字典上的传承。”
同时,黄安靖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也有规定: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如果单从书法角度出发,对于《梦华录》的片头和海报,有网友表示“行书、草书、行草其实没有所谓绝对错字和正确的写法,除非错得很离谱,很多时候就是一种情绪和用笔一口气写下来,不必深究。”
不过,研习书法多年的江先生却认为:“我觉得这个字不是一个异体字,而应该是写错了。”在江先生看来,书法上用到的异体字都应该有个出处,应该讲求“无一字无出处、无一笔无来历”的规矩,比如书法上的“秋”字,禾与火是可以左右互换;“桃”字在书写时,也可以从左木右兆变为上木下兆,就像“峰”字一样。
“孔乙己说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每一种都有出处。但是这张海报上的录字,我翻阅了书法字典都没有查到这样的写法。书法的确是门艺术,但绝不表示写字可以随意添一笔或者减一笔,就像‘末’和‘未’就是两个字,任意添一笔或减一笔,都不行。错字就是错字,绝不能拿异体字当借口,毕竟有时候连书法家协会主席都会写错字。”江先生说。
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郭永秉也向记者展示了“录”字的各种异体字写法,并没有海报上多出一横的写法。
“‘彙’字可以写成‘彚’,或许这幅海报的书写者是类推过去了,却不知道‘彙’的头部与‘录’的头部不是一回事情。”郭永秉说,“书法上异体字的使用,要遵循规范,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尤其是影视作品的标题,很多中小学生都在看,更应该使用规范文字。”
在互联网传播时代,错别字越来越多,就拿视频产品来说,字幕上的错别字更是屡见不鲜,很多人已见怪不怪了。此次《梦华录》引来了网友集体“挑刺”和研究,倒是一件好事。
(来源:综合新民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