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秦奋5千万炒股涉内幕交易被罚60万
证监会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秦嗣新、秦奋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花5000万买入“鑫茂科技”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
证监会决定对秦嗣新、秦奋处以60万元罚款。
据介绍,秦嗣新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今年61岁,目前住在香港跑马地。
秦奋是秦嗣新之子,今年34岁,目前住在上海市长宁区。
秦嗣新与徐某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见面并交流鑫茂科技运行情况。
徐某与秦嗣新认识20余年,2017年3月2日前几天,徐某为借钱和秦嗣新见面,秦嗣新知道徐某是鑫茂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向徐某询问鑫茂科技的运作情况,徐某做了介绍。
此后,秦嗣新向徐某提供了大额借款。
秦奋称其交易股票的资金都来自父亲秦嗣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1月1日至中国证监会调查时,“秦奋”证券账户仅买入过“鑫茂科技”“三夫户外”两只股票,其中买入“三夫户外”2万股,买入金额133万元;买入“鑫茂科技”678.15万股,买入金额5017.89万元,无获利。
“秦奋”证券账户买入“鑫茂科技”的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7日。“秦奋”证券账户交易“鑫茂科技”存在买入时间集中、成交金额显著放大、首次买入即大额买入等特点。
秦奋称其对资本市场没有兴趣,不知道基本市场概念,随意看行情软件看到了“鑫茂科技”这只股票,没有做过研究,像买彩票一样买了,凭感觉决策。
秦奋称其证券账户由助理使用笔记本电脑下单,电脑在天津打篮球比赛时丢失。
综上,秦嗣新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同内幕信息知情人徐某见面,同期转入大额资金至儿子秦奋三方存管银行账户,秦奋同日将大额资金转入“秦奋”证券账户并大量买入“鑫茂科技”。
中国证监会认为,秦奋关于其买入“鑫茂科技”理由的解释,不足以合理说明其交易的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