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省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关系千家万户。生还是不生?生几个?并非一个能简单回答的问题。影响家庭做出选择的,既有家庭成员的实际考量,也受经济社会环境种种因素的影响。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多个省份已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并制定实施方案。其中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等内容获得社会广泛关注。考虑到低生育率成因及政策实施的复杂性、系统性,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分步实施、逐步推进,通过统筹推行“一揽子”政策形成合力。
低生育将成为现实问题
近期,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消息一出,仅一天,就有超过100万纳税人完成了该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这是一种积极探索,有利于减轻家庭抚养子女负担,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说。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什么是“生育友好型社会”?在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杨舸看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出的“家庭友好政策”可提供借鉴。“‘家庭友好政策’支持家庭照料婴幼儿的需求,同时也让家长可以履行工作职责,其实就是让父母在育儿和就业间达到一种平衡。”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重在构建生育友好环境。”陆杰华认为,它不仅包含对生育行为的友善,还包括对两性婚育、儿童成长和家庭建设全方位的友好支持。
“在生育政策转变之前,我国就已经在生育、教育、税收、保险等层面开展了制度建设,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构建奠定初步基础。”杨舸以生育为例介绍,中国的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实施多年,在孕前优生教育、孕期保健、出生缺陷筛查、婴幼儿计划免疫等方面取得不错成绩,大大降低了新生儿缺陷率和婴幼儿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