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微消息:
(一)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涉案犯罪嫌疑人时某忠、桑某妞,以涉嫌拐卖妇女罪依法批准逮捕。
丰县人民检察院于2月17日受理丰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某忠、桑某妞的案件,经依法审查认为,时某忠、桑某妞实施了拐卖妇女的行为,已涉嫌拐卖妇女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于2月22日依法对时某忠、桑某妞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将对涉案犯罪事实继续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二)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涉案犯罪嫌疑人董某民,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
丰县人民检察院于2月18日受理丰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董某民的案件,经依法审查认为,董某民实施了虐待行为,情节恶劣,已涉嫌虐待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于2月22日依法对董某民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将对涉案犯罪事实及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等犯罪继续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发生后,江苏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并指导徐州市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直有关部门参与调查工作。2022年2月17日,省委和省政府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核查。事件发生以来,调查人员除在我省开展调查工作外,还赴云南、河南等相关省开展实地调查,共走访群众4600余人次、调阅档案材料1000余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身份认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