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咸阳网络举报中心辟谣:“咸阳市政府工作人员家暴”信息不实
1月19日13时,微博账号“致我那即将逝去的青春”发布文字视频信息,称“咸阳市政府某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家暴行为”。
对此,我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
经查证,该视频信息中实施家暴行为的男子并非我市工作人员,现已将掌握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发布不实信息的账号进行调查。
请广大网友切勿信谣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咸阳市网络举报中心
2022年1月19日
陕西一公司高管家暴妻子 公司回应:予以停职
1月20日,据@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消息:关注到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事件,对他的家庭暴力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王鹏飞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公司已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
中国妇女报评陕西公司高管家暴妻子:零容忍!家暴不是家务事!
据@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20日发文:关注到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事件,对他的家庭暴力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王鹏飞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公司已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
同时,据当地有关部门消息,已将掌握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我们希望且相信有关部门能尽快调查清楚,让家暴者得到应有惩罚。
不管是什么借口,家暴都不能被原谅、被合理合法化。
家庭暴力,早已不是家务事,而是有法可惩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