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富玉,被判死缓!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17日一审宣判:王富玉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天津市一中院认为,鉴于王富玉自动投案,认定自首,且违法所得及收益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图源:天津一中院
王富玉出生于1952年8月,河南唐河人,曾在河北、海南、贵州三省工作,1998年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2002年任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2004年12月,王富玉跨省调任贵州省委副书记,2012年1月当选贵州省政协副主席。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他任贵州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21年2月21日,已退休3年的王富玉被查,当年8月被开除党籍。
经查,王富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道德法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生活奢靡腐化,道德沦丧,家风败坏;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直至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等。
去年11月,天津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王富玉案。检方指控,其受贿4.34亿余元,并利用影响力受贿173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