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村民主动上交枪支3年后获刑 检方称“宽严相济”
2018年2月,在当地民警上门宣传枪支管理法律法规后,云南楚雄武定县农民李洪亮主动上交了一支疑似枪支。“当时他们对我说,我是主动上交的,不会追究我的责任。”李洪亮说。
可三年多后,李洪亮还是因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武定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去年8月18日,武定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向武定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武定县人民检察认为,应该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追究李洪亮刑事责任,并于去年11月9日提起公诉。
本案于11月15日开庭,法院当庭宣判,判处李洪亮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李洪亮
“我有点不服。”李洪亮说,和他具有相似经历的,还有同村村民李林聪,后者同样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武定县公安局解释,李洪亮、李林聪二人所涉案件,是当地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排查出来“未走完流程”的案件;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则表示,对二人的处理,已体现了“宽严相济”政策。
民警宣传后主动上交
56岁的农民李洪亮一辈子没走出过武定县,他因犯下“非法买卖枪支罪”,这才得以在去年去了几趟武定县城。
去年12月1日,他在儿子的陪同下,做了核酸检测后到武定县司法局报到。
报到之后,他开始接受社区矫正,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上,他要保证“在限定的区内活动,随时保持联系通畅”。
社区矫正告知书
城市让他陌生,“晕头转向的,车太多。”李洪亮说,此前他只到过武定县城一次,去年因为“非法买卖枪支罪”,他去了三趟武定县城,至于省城昆明,他一次没去过,而更繁华的城市,如北京、成都,“我只在电视上见过。”
李洪亮家住发窝乡阿过咪村委会阿过咪四组,这里距离武定县城约4小时车程。
李洪亮一辈子务农,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儿女成家后,他帮忙照顾孙辈,自己养了几只羊,当起了羊倌。
大约在7年之前,邻村一个叫杨建学(另案处理)的人来到阿过咪村兜售疑似枪支。
李洪亮告诉记者,他没玩过“枪”,但在当地,过去家家户户都有“枪”,作为狩猎、娱乐用。
他拿出800元,叫儿子李吉聪,向杨建学买了一支“枪”。
多年前的李洪亮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