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走出审判楼
封面新闻记者 吴德玉 荀超
“虽然这只是民事起诉刘暖曦,没有办法让她为你偿命,但这份判决对你,对妈妈,对姥姥,都是非凡的裁决。”江歌妈妈江秋莲起诉刘暖曦(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于1月10日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哥妈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判决书意义重大,她随身携带的包里一直揣着江歌遇害时穿的衣服,她必须和江歌一起见证这个时刻。
天空下着雨
一审判刘鑫赔偿69.6万
1月10日不到8点,天空下着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前已经聚集了很多媒体记者。
早晨7点半,江歌妈妈更新社交平台:“江歌,我的好闺女,妈妈永生的最爱,你被迫离开妈妈1894天了。现在陪妈妈去法院,今天就要对锁了你的家门,阻断你逃生之路,导致你被她前男友陈世锋杀害的刘鑫宣判了(她早已改名刘暖曦),虽然这只是民事起诉刘暖曦,没有办法让她为你偿命,但这份判决对你,对妈妈,对姥姥,都是非凡的裁决。”
8点半多一点,一袭黑衣的江歌妈妈现身,她向记者透露:“昨天晚上睡得挺好,睡得早,起得也挺早,谢谢大家。”同时提醒大家别堵在门口,“别影响人家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