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 当事司机:申诉到底
1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2021年9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对被害人施救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7日下午,周阳春@可怜的橄榄树 获知二审宣判后告诉记者,他对此结果不服。
周阳春表示,女乘客坠车无疑是个悲剧,但自己根本不能预见其跳车行为,也无法阻止,事发时自己的做法与女孩跳车身亡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我将对此案申诉到底”。
据长沙市中院审理查明,上诉人周阳春系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司机。
2021年2月6日下午,其通过平台接到被害人车某某搬家订单后,于当日20时38分驾车到达约定地点。
因等候装车时间长,且车某某拒绝接受付费装车服务并支付延时等候费,导致订单赚钱少,周阳春心生不满。
21时14分,周阳春搭载车某某出发,但未提醒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车某某系好安全带。
途中,周阳春又向车某某提出可提供付费卸车搬运服务,再遭拒绝,更生不满。
周阳春未按平台推荐路线行驶,自行选择一条相对省时但人车稀少、灯光昏暗的偏僻路线。
车某某发现周阳春偏离导航路线并驶入偏僻路段,四次提示偏航,周阳春态度恶劣,与车某某发生争吵。
车某某心生恐惧,把头伸出窗外要求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