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新修订的《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近日印发,并将于2022年2月1日正式实施。《细则》全面放宽律师执业申请准入门槛,精简整合律师执业许可审批环节,同时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全面加强律师行业监管。
律师执业申请总时限由30日缩减至9日
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了解到,《细则》全面放宽律师执业申请准入门槛,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基础,在减证明、减时限上下功夫,进一步精简整合律师执业许可审批环节、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具体来说,一是取消专职律师执业申请、重新申请律师执业和异地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申请中的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改为律师执业申请承诺书和律师变更执业机构个人承诺书;二是取消兼职律师执业申请中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证明,改为所在单位同意兼职的意见书;三是取消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中的台湾居民身份证明公证,改为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承诺书。
在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方面,《细则》缩短了律师执业申请、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律师执业证书注销、律师执业证书补发或换发等事项的审批时限,区司法局压缩至5个工作日,市司法局压缩至4个工作日,总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9个工作日,效率提高70%。
同时,《细则》取消了人事档案存放地域限制。办理申请律师执业、重新申请律师执业和异地律师变更执业机构事项时,不再要求申请人将人事档案存放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的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即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存档,就可以提交律师执业申请。
禁止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不正当接触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