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一干部贪污抗日老战士补助金,钧正平:不能容忍
据报道,黑龙江一干部涉嫌挪用贪污公款于日前被起诉。
据查明,该干部涉嫌挪用公款1100万元、贪污公款93万余元,且多次染指革命军人相关的补助,其中还包括28.5万的“在乡抗日老战士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这不算巨大的贪污金额为什么让人愤怒?因为在民族劫难之时、国家危亡之际,正是一位位抗日志士挺身而出,将自身性命抛于身后,勇敢地保卫我们,才有如今的和平生活。
尊崇优待这些为民族和国家付出牺牲的人,既是我们民族珍视的传统,也是我们社会的共识。
而如今却有人挖空心思、翻着花样偷取老战士的补助金,是对公序良俗的破坏也是对良知的践踏,我们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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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干部挪用公款、贪污抗日老兵补助金被起诉
曾在黑龙江绥棱县多个行政部门任要职的刘某勇现在正面临绥棱县人民检察院的两项指控。
据检察院审查查明,刘某勇涉嫌挪用公款1100万元、贪污公款93万余元,其中,28.5万的“在乡抗日老战士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被贪污。
中国检察网发布的黑棱检一部刑诉〔2021〕2号文件详细记载了刘某勇涉嫌犯罪的整个过程。
文件显示,2011年1月11日,在绥棱县民政局任股长的刘某勇,为了帮助其同学完成揽储任务,私自将局内账户中500万元公款以代发工资的形式,打入到其用弟媳吴某某身份信息开设的账户中,给齐某某顶揽储任务。
随后,刘某勇又将这500万用来给李某甲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