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下文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印发,其中提出,推进重要、新兴领域立法,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云计算、自动驾驶等新兴领域立法。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在推进重要、新兴领域立法方面,《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政府立法工作。
做好政治中心服务保障方面,要围绕防范和化解首都重大风险、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加强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防范金融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
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方面,将完善优秀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领域立法,健全“两区”建设、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等涉外领域立法。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面,将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云计算、自动驾驶等新兴领域立法。
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加快推进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改善民生福祉急需的地方立法。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立法与执法有机衔接。加强法律法规规章配套制度建设,推进地方立法在起草和审查阶段同步研究、同步起草配套规定;原则上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立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出台具体配套规定,最迟不得超过1年。完善地方立法后评估制度,起草部门应当根据上位法制定修改、经济社会发展、执法实践等情况,对立法内容、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及时提出立改废建议,增强立法工作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协调性。
新京报记者沙雪良